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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三水区专利奖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18 16:46:51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佛山市三水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三府〔2016〕11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14-2015年度三水区专利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近2年内(即2014-2015年间,下同)获得授权或许可实施的有效中国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且在三水区范围内实施(包括生产、制造)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专利在申报专利奖时无专利权属纠纷和他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三)申报时未曾获得过区以上专利奖的有效专利。

(四)项目申报单位登记注册地在佛山市三水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经民政部门准予登记管理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二、申报材料

(一)《佛山市三水区专利奖项目申报书》;

(二)专利证书复印件;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代办处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或缴纳申报专利奖时当年的专利年费发票复印件,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还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检索咨询中心出具的新颖性检索报告;

(四)专利公告文件复印件(授权公告时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附图);

(五)专利实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如专利权人或实施单位财务部门对该项目出具的实施效益证明等);

(六)关系人体生命安全的申报项目(如药品、食品、农药等),需提供国家或省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七)工商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法人机构代码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八)申报单位不是专利权人的,需提供对该专利享有实施权的合法文件(如与专利权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等);

(九)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二、受理时限

2016年8月25日前,逾期恕不受理。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佛山市三水区专利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附上相关材料。所有附件按顺序附于申报书后合装成册。纸质材料一式5份。

(二)提交与《佛山市三水区专利项目申报书》格式和内容相同的电子文档,并请发到指定电子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韵萍

联系电话:87721942

电子邮箱:58007208@qq.com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109室


附件:1.佛山市三水区专利项目申报书

2.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佛山市三水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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