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请你们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广东省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第一批)》(粤科函政字〔2016〕1098号,见附件)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企业研究开发省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提交的《广东省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及相关附件书面材料(在阳光政务平台下载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一式1份),由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受理;中央驻粤企业及省属企业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一式1份)交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二、申报受理时间
(一)申请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8月15日17:00时,企业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备案登记、补助资金申报。
(二)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在阳光政务平台上的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17:00时。
(三)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报送材料至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截止时间为9月6日前。企业向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区通知为准。
三、联系方式
企业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咨询。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何伟东,电话:82340448
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陈晓岚,电话:86399259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但娅婷,电话:87736621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罗敏婷,电话:88669696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王能文、陈觉敏,电话:83355950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谭少如、刘莉莉,电话:83281686
材料报送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西路1号外贸大厦B座三楼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广东省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第一批)》,链接如下: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4676041763057385751666428173073.html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