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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
发布日期:2016-07-11 11:51:17

摘要:按研发费用发生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文件链接:http://www.csj.sh.gov.cn/pub/xxgk/zcfg/qysds/200902/t20090210_2866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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